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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美丽乡村建设指南》6月1日起实施 明确21项量化国标

时间:2015-05-29 浏览:2328次

    昨日,国家质检总局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并公布了《美丽乡村建设指南》国家标准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。

    标准由12个章节组成。基本框架分为总则、村庄规划、村庄建设、生态环境、经济发展、公共服务、乡风文明、基层组织、长效管理等9个部分;
    在技术内容方面,《指南》采取了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,明确了美丽乡村建设在总体方向和基本要求上的“最大公约数”;
    在村庄建设、生态环境、经济发展、公共服务等领域规定了21项量化指标;
    该标准将于2015年6月1日起实施。

    在村庄建设方面,标准规定了道路、桥梁、饮水、供电、通信等生活设施和农业生产设施的建设要求。明确规定村主干道建设应进出畅通,路面硬化率达100%;要科学设置道路交通标志,村口应设村名标识;历史文化名村、传统村落、特色景观旅游景点还应设置指示牌。
    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,标准规定了村域内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率达到100%,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%以上,使用清洁能源的农户数比例不得低于70%,农膜回收率达80%以上,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70%以上,生活污水处理农户覆盖率达到70%以上,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0%以上,卫生公厕拥有率不低于1座/600户等11项量化指标。
    有关公共服务,《指南》在医疗卫生、公共教育、社会保障三个领域设定了村卫生室建筑面积须大于60平方米,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须在93%以上,农村五保集中供养能力要超过50%等8项量化指标。

    总体要求:《指南》明确规定美丽乡村建设要遵循“政府引导、村民主体以人为本、因地制宜、规划先行、统筹兼顾、民主规范”

    基本原则:因地制宜、村民参与、合理布局、节约用地的开展村庄规划

    提出要坚持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,强化规划引领,做好统筹和顶层设计。

    据介绍,21项量化指标包括路面硬化率达100%,村域内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率100%,农膜回收率达80%以上,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70%以上,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100%,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80%以上,使用清洁能源的农户数比例达70%以上,平原林草覆盖率达20%以上,山区林草覆盖率达80%以上,丘陵林草覆盖率达50%以上,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%以上,生活污水处理农户覆盖率达70%以上、卫生公厕拥有率不低于1座/600户,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0%以上,村卫生室建筑面积大于60平方米,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85%以上,九年义务教育目标人群覆盖率100%,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3%以上,农村五保供养目标人群覆盖率100%,农村五保集中供养能力达50%以上,基本养老服务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50%以上,村民享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90%以上,管护人员比例不低于常住人口2%。

    另外,在经济发展方面,《指南》规定了美丽乡村的农业、工业、服务业三大产业的发展要求,注重培育惠及面广、效益高、有特色的主导产业,创新产业发展模式,培育特色村、专业村,加强村民的素质教育和技能培训,培养新型职业农民,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行电子商务,带动经济发展,促进农民增收致富。

 

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现状

    据了解,浙江省安吉县是中国首个生态县,也是美丽乡村最早的实践者。2008年,安吉县在全国率先提出用10年时间建设“中国美丽乡村”,出台了《建设“中国美丽乡村”行动纲要》。2010年,安吉县被授予“中国美丽乡村国家标准化示范县”。截至2013年,安吉县建成中国美丽乡村精品村164个,创建覆盖面积达95.7%。

    另据报道,2014年4月2日,浙江省发布实施我国首个《美丽乡村建设规范》省级地方标准,对省内安吉县建设美丽乡村的经验做了标准化转化,共涉及相关指标36项。此次出台的《美丽乡村建设指南》国标也是在浙江实践基础上的完善,安吉县政府为第一起草单位。

    据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赵孟进介绍,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,推动了农业经济的转型升级,培育出了一批有区域特色与竞争优势的乡村旅游业和农村电子商务。2007年,《农家乐经营户(点)旅游服务质量星级划分与评定》地方标准发布以来,浙江全省已命名高星级(四、五星级)农家乐经营户(点)252家,农家乐旅游村(点)3211个,游客接待量和营业收入以年均20%以上增速递增。遂昌县运用标准规范农村电子商务,形成了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农村经济发展新模式。截止2014年底,该县有2000多家网店(企业),提供超过5000个就业岗位,带动6000多户农民发展效益农业。

    赵孟进也透露,下一步,浙江省将大力推动实施《美丽乡村建设指南》国家标准,并以国际一流标准为标杆,着力构建覆盖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多层次、高水平,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“浙江标准”体系。

    《指南》还对乡风文明和基层组织建设进行了规定,明确了公众参与和监督两个长效管理机制,鼓励开展第三方村民满意度调查,确保在高标准建设美丽乡村的同时,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机制,保障村民合法权益。

    对于《指南》的实施,国家质检总局党组成员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主任田世宏提出,如何贯彻落实是一个标准实施的关键,而在美丽乡村的建设中,农民既是建设过程本身的主力军,又是建设成果的享有者。他建议,地方政府通过政策引导,宣传教育等方式充分调动起农民建设美丽乡村的积极性,让《美丽乡村建设指南》国家标准顺利实施。

    农业部科教司美丽乡村创建办公室主任魏玉栋也表示,《指南》的发布实施意味着美丽乡村建设的规划、评价、考核有了权威的依据,他指出,在贯彻落实《指南》的过程中,应该制定农业部 美丽乡村创建目标体系,明确创建的内容和评价标准,充分发挥试点乡村的示范带动作用,同时要推出美丽乡村建设的参考模式,开展相关研究,搭建交流平台,提供相关服务等。他还透露,下一步加强美丽乡村建设的科技化,规范化,标准化水平。引导各地以《指南》为蓝本,组织专家制定有地方特色的实施细则。 

(来源:中国经济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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